摘要
职位数量: 1
招聘人数: 1
学历要求: 本科及以上
报名中
截止日期: 2025-04-30 17:00
工作地点: 舟山
公告详情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精神,结合相关单位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5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共1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及学历见下表。
招聘 单位 | 招聘 岗位 | 招聘 人数 | 岗位 类别 | 学历 要求 | 学位 要求 | 年龄 要求 | 专业 需求 |
岱山县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全额事业单位) | 工作人员 | 1 | 专技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1989年4月16日后出生) | 本科:临床医学、儿科学、妇幼保健医学; 研究生:临床医学、儿科学、妇产科学 |
二、信息发布平台
(一)岱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aishan.gov.cn/)
(二)“健康岱山”微信公众号
其中,岱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为发布考试、资格审核、成绩查询、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户籍不限;
(二)年龄、学历、学位及专业等相关要求详见《计划表》;
(三)国(境)外学历获得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国内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四)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五)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能报考;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第四条规定四类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六)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等相关资历时间的计算统一截止至2025年4月16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七)在2025年4月16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2025年4月16日至4月30日17:00止。
(二)报名提交材料:
1、报考人员如实填写《2025年岱山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3、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202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三)以上材料均以电子照片形式,通过电子邮件报送:dswjja2356@126.com。联系电话:0580—4472356。
(四)对报考人员实行资格条件审查,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
(五)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人员发放准考证,发放准考证的时间另行在岱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aishan.gov.cn/)发布;招聘过程中面试、体检等相关信息将在岱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报考对象自行留意。
五、考试时间和内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时间初定于5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以医学综合基础及相关专业知识为主,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每一岗位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经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面试实施1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该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人员中,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 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仍相同的,则进行加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标准按照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将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岱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对象公示后,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2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5年8月31日前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二)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如试用期内确实难以胜任工作,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工作要求的,予以解聘。
(四)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做到客观、公平、公正。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岱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
岱山县卫生健康局 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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