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位数量: 11
招聘人数: 11
学历要求: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即将报名
截止日期: 2025-03-22 11:00
工作地点: 阜阳
公告详情
阜阳市中医医院是阜阳市区唯一一家公立三级甲等中医医疗机构,是第一批省级区域中医康复中心,是一所集医疗、科研、急救、康复和养生保健为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中医医院。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公开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直公立医院人事编制制度改革的意见》(阜政办〔2013〕44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度市直公立医院校园招聘工作的通知》规定和要求,现将2025年度校园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招聘医药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11名,具体招聘计划(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硕、博研究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阶段和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双证齐全;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近三年年度考核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
7.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二)具体条件
1、学历及专业
报考人员须是国家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所有岗位均需具有本科、研究生所学专业对应的学位。
2、执业或专业资格
卫生类硕、博研究生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专业型硕、博研究生报到时须具有规培证。
3、年龄
校园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9年3月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地点:2025年3月22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安徽医科大学梅山路校区体育场(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81号)。
考生需将报名表(附件2)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以及相关规培证明、专业方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另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交至现场报名处。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专业测试。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校园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信息、材料不齐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或予以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25年3月22日下午。具体时间、地点会以微信群发信息的方式及时通知,请考生关注并按要求及时回复相关信息。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考察内容为综合素质能力,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专业知识、专业素质和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工作主动性、语言表达、仪表举止等综合素养。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设定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70分)。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现场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四)体检与考察
1.根据报考人员最终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2.体检工作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未按期来院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拟录用资格。
3.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4.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5.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阜阳市中医医院网站公示7天。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有关事项
(一)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前向阜阳市中医医院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二)应聘者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三)有关招聘政策及考务、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阜阳市中医医院网站查询。
本《公告》由阜阳市中医医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8-2780225(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558-2780106(监察室)。
上述信息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1.阜阳市中医医院2025年校园招聘岗位表
2.阜阳市中医医院校园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阜阳市中医医院
2025年3月14日
附件1.阜阳市中医医院2025年度校园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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